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吉林2批次饮料中检出糖精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09-13 08:25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沐夕    浏览:259  原文:
核心提示:9月12日吉林食药监局发布新一期抽检信息,本次共抽检3类食品102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分别为2批次饮料及1批次蔬菜制品。其中吉林省林海雪原酿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蓝金蓝莓汁饮料,生产日期分别为2015年12月19日和2016年1月28日两个样品中均检出不得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糖精钠。
     9月12日吉林食药监局发布新一期抽检信息,本次共抽检3类食品102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分别为2批次饮料及1批次蔬菜制品。其中吉林省林海雪原酿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蓝金蓝莓汁饮料,生产日期分别为2015年12月19日和2016年1月28日两个样品中均检出不得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糖精钠。
 
    糖精钠,又称可溶性糖精,平时看上去是白色的粉末。作为最早被发现的人工甜味剂,其甜度是蔗糖的300-500倍,是最古老的甜味剂。在食品行业,糖精钠以前主要用于饮料、糖果、面包、饼干、蛋糕、蜜饯、炒货、腌渍菜等食品,饮料是糖精钠在食品中最主要的应用领域。但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实施后,规定糖精钠禁止在面包、糕点、饼干及饮料类等食品中使用。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食品稽查总队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16-09-13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