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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及限量标准的回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09-13 08:24 来源:台北市进出口商业同业公会  浏览:343 原文:
核心提示:9月7日,台湾地区“卫福部食药署”发布FDA食字第1059905402号函,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及限量标准第二版草案及磷酸盐项目进行回复。
    9月7日,台湾地区“卫福部食药署”发布FDA食字第1059905402号函,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及限量标准第二版草案及磷酸盐项目进行回复。要点如下:
 
    1. 《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及限量标准》第二版草案非现行标准,也非正式草案。
 
    2. 磷酸盐项目“09.2加工水产品”的使用限量是2200mg/Kg,是指磷元素限量,折算成磷酸根是6743mg/Kg。
 
    3. 卫生机关执行的食品添加剂检测方法由主管机关规定,未规定的以国际间认可的方法为准。
 
    
日期:2016-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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