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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6月份十大食药违法典型案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07-21 09:00 来源:呼和浩特新闻网 作者: 张秀娟    浏览:279 原文:
核心提示:7月20日,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6月份全市查处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0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7月20日,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6月份全市查处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0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内蒙古包包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案
 
  2015年1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内蒙古包包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规格型号132克/袋、生产日期2015年10月8日、保质期12个月的“大蒙”话梅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16年6月,经检验,该批次产品二氧化硫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按规定,执法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0元罚款。
 
  玉泉区茗和茶叶经销部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执法人员对玉泉区茗和茶叶经销部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茉莉花茶20袋,标识净含量100克/袋、执行标准GB/T22292、生产许可证编号:QS430314010044、生产日期2016年02月21日、生产商湖南真猴茶叶有限公司。上述食品的标签没有标注储存条件。执法人员按规定没收违法“苿莉花茶”20袋及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罚款。

  赛罕区欧麦食品专营店销售无中文标签食品案
 
  执法人员对赛罕区欧麦食品专营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标示“POCKOH”字样的黑色铁盒食品20盒、标示“POCKOH”字样的绿色铁盒食品9盒、标示“KOPOBKA”字样的袋装食品7袋、标示“CEΛbA b”字样的铁盒食品14盒。上述四种食品共50盒(袋)均未用中文标注产品名称、厂名、厂址、配料等信息,属于无中文标签的食品。执法人员没收违法食品50盒(袋),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罚款。
 
  金川开发区老三粮油蔬菜副食店未按规定贮存食品案
 
  3月30日,执法人员对金川开发区老三粮油蔬菜副食店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未按规定贮存食品,食品就地存放、未离墙离地。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要求其立即整改。6月7日执法人员对该副食店进行回访时,发现该店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执法人员责令该副食店停业3天,并处10000元罚款。
 
  土默特左旗金太阳启蒙幼儿园厨房布局和工艺流程不符合规定案
 
  3月2日,执法人员对土默特左旗金太阳启蒙幼儿园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幼儿园无独立的粗加工间和洗消间,所有原料操作全部在一间厨房内。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要求立即整改。6月7日执法人员对该幼儿园进行回访时,发现该幼儿园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执法人员按规定给予罚款5000元的处罚。
 
  回民区桃源水榭金百富大酒店使用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执法人员对回民区桃源水榭金百富大酒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酒店使用的康瑞豆制品加工部生产的康瑞卤干丝1袋,该食品标签无生产日期。执法人员没收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并处5000元罚款。
 
  新城区艺术厅南街塞上府饭店供顾客使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合格食品案
 
  4月8日,执法人员对新城区艺术厅南街塞上府饭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餐厅供顾客使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合格。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给予警告,要求立即整改。6月18日,执法人员对该餐厅再次进行检查,发现该餐厅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执法人员给予10000元罚款的处罚。
 
  玉泉区王强小俩口炖羊肉饭馆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执法人员对玉泉区王强小俩口炖羊肉饭馆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半桶无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伊俐家”每天红烧酱汁。执法人员按规定没收违法食品并处5000元罚款。
 
  许冰中医诊所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案
 
  执法人员对许冰中医诊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皂角”等26个品种的中药饮片共计72.80公斤。该诊所不能提供上述中药饮片的合法有效的购进票据,也不能提供供货企业及业务资质。执法人员当场扣押了上述中药饮片,经调查,上述中药饮片从非法渠道购进,货值金额2317.9元。执法人员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货值金额4倍罚款,共计9271.6元的行政处罚。
 
  赛罕区指舞睫扬美甲工作室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案
 
  执法人员对赛罕区指舞睫扬美甲工作室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标示Made in Germany的“舒缓修护素”3盒、“多元维他命润手霜”2盒。上述产品为进口化妆品,但外包装标签上未标示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经调查,上述产品属于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执法人员没收违法产品及违法所得,并处1750元罚款。
日期:201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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