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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KFDA向酒类销售业者普及酒类存放及处理方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5-12-14 09:35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271  原文:
核心提示:韩国KFDA为确保酒类的保管、流通符合卫生标准,制作了“酒类的保管及经营管理要领”手册,以酒类销售者为对象进行分发。
    食品伙伴网讯 12月11日,韩国KFDA为确保酒类的保管、流通符合卫生标准,制作了“酒类的保管及经营管理要领”手册,以酒类销售者为对象进行分发。
 
    手册的主要内容有:1.酒类的存放环境  2.酒类存放及处理方法  3.空瓶处理方法。
 
    首先,酒类不能与化学药品、石油、农药等食品以外的影响其质量的物品一起存放。冬季,如果将烧酒等与加热燃料(石油)一起存放,会产生异味(石油味),因此需多加注意。
 
    其次,酒类存放时,应避免直射光线、避高温,并确保冬季不会结冰。啤酒高温存放时,会有异味(氧化味),急速的温度变化会使啤酒成分发生变化,可生成沉淀物等,因此应避免直射光线,置于阴凉处保管。
 
    另外,生浊酒等冷藏保管酒类,应在0~10℃温度下保管,不得在室温(1~35℃)下保管、流通。且生浊酒可通过瓶塞排除二氧化碳,倾倒或受外部冲击压力上升时,酒会溢出,所以应竖立存放。
保管温度范围:
 
    常温:15~25℃,室温:1~35℃,冷藏:0~10℃
        
   
    韩国KFDA称,此手册通过向酒类销售业者普及正确的酒类存放及处理方法,将有助于预防酒类安全事故、维持酒类品质。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15-12-14
 
 地区: 国外 韩国
 行业: 食品储运 酒业 进出口
 标签: FDA 标准 酒类 流通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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