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5日,瑞士联邦公共卫生办公室(OFOPH)发布G/TBT/N/CHE/209号通报,根据瑞士生物杀灭剂产品(OBP)法令附件2,拟修订其活性物质列表,以便使生物杀灭剂产品领域中的相关技术法规与欧盟其它主要贸易伙伴相一致。相关修订内容如下:
. 吡啶硫酮:用于产品类型21
. 腐霉菌株M1:用于产品类型10
. 2-甲基-3(2H)- 异噻唑酮:用于产品类型13
. 5-氯-2(4-对氯苯氧乙酸)防落素(DCPP):用于产品类型1,2,4
. 苯甲酸钠:用于产品类型8
. 过氧化氢:用于产品类型1,2,3,4,5和6
. 美托咪啶:用于产品类型21
. 灭菌丹:用于产品类型7和9
. 戊二醛:用于产品类型2,3,4,6,11和12
. 噻虫胺:用于产品类型18
. 丙环唑:用于产品类型7
. IPBC:用于产品类型13
. 溴敌隆:用于产品类型14
. 氯鼠酮:用于产品类型14
. 杀鼠醚:用于产品类型14
该通报的评议截止日期为通报发出后60天,批准和生效日期为2016年2月1日。
详情参见:https://docs.wto.org/do.2fe/Pages/FE_Search/DDFdocuments/225296/q/G/TBTN15/CHE20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