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韩国修改《畜产品标识基准》,火腿类要求强制标识营养成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5-09-22 10:21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394  原文:
核心提示:9月21日,韩国KFDA发布了《畜产品的标识基准》修改草案,主要内容为火腿类要求强制标识营养成分;要求标识的过敏原从12种增加到18种;机械剥取肉作为肉食加工品原材料使用时产品上要求标识等。

    食品伙伴网讯   9月21日,韩国KFDA发布了《畜产品的标识基准》修改草案,主要内容为火腿类要求强制标识营养成分;要求标识的过敏原从12种增加到18种;机械剥取肉作为肉食加工品原材料使用时产品上要求标识等。

    具体内容如下:

    机械剥取肉(Mechanically Debonded Meat)是指从骨头上取下肉之后,利用机器剥取的方法取下来的剩余粘在骨头上肉部分。

    修改草案要求,火腿类强制标识热量、碳水化合物(糖类)、蛋白质、脂肪(饱和脂肪,反式脂肪)、胆固醇、钠等营养成分信息。

    目前畜产加工品要求标识的过敏原为12种,分别为蛋(仅限家禽类)、牛奶、荞麦、花生、大豆、小麦、鲭鱼、螃蟹、虾、猪肉、桃子、西红柿。追加要求标识核桃、牛肉、鸡肉、鱿鱼、贝类(包括牡蛎、鲍鱼、海虹)、二氧化硫(二氧化硫残留量在10㎎/㎏以上时)等6种物质。同时要求为了消费者便于确认过敏原,标签上要单独设置过敏原标识栏。

    本修改草案,为了消耗库存包装材料,将2017年开始适用于所有产品上。

    原文链接:<http://www.foodnews.co.kr/news/articleView.html?idxno=56479>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15-09-22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