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9月21日,韩国KFDA发布了《畜产品的标识基准》修改草案,主要内容为火腿类要求强制标识营养成分;要求标识的过敏原从12种增加到18种;机械剥取肉作为肉食加工品原材料使用时产品上要求标识等。
具体内容如下:
机械剥取肉(Mechanically Debonded Meat)是指从骨头上取下肉之后,利用机器剥取的方法取下来的剩余粘在骨头上肉部分。
修改草案要求,火腿类强制标识热量、碳水化合物(糖类)、蛋白质、脂肪(饱和脂肪,反式脂肪)、胆固醇、钠等营养成分信息。
目前畜产加工品要求标识的过敏原为12种,分别为蛋(仅限家禽类)、牛奶、荞麦、花生、大豆、小麦、鲭鱼、螃蟹、虾、猪肉、桃子、西红柿。追加要求标识核桃、牛肉、鸡肉、鱿鱼、贝类(包括牡蛎、鲍鱼、海虹)、二氧化硫(二氧化硫残留量在10㎎/㎏以上时)等6种物质。同时要求为了消费者便于确认过敏原,标签上要单独设置过敏原标识栏。
本修改草案,为了消耗库存包装材料,将2017年开始适用于所有产品上。
原文链接:<http://www.foodnews.co.kr/news/articleView.html?idxno=56479>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