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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伙伴网讯 7月2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总统令第34663号,修改《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实施令》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不恰当标示、广告的罚款金额为不当标示、广告食品等的销售量乘销售价格的2倍,根据违反行为的内容、程度、时间次数等,可在罚款金额的二分之一范围内减少罚款金额。食品中营养成分的实际测定值超过营养标示量允许误差范围时,若实际测定值与允许误差超过100%或实际测量值为0,则会提高罚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