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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放宽盐水虾中苯甲酸及其盐类的最大残留限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5-04-07 16:13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281  原文:
核心提示:据欧盟网站消息,4月1日欧盟发布(EU)2015/538 号法规,放宽盐水虾中苯甲酸及其盐类的最大残留限量至1500 mg/kg。

    食品伙伴网讯    据欧盟网站消息,4月1日欧盟发布(EU)2015/538 号法规,放宽盐水虾中苯甲酸及其盐类的最大残留限量至1500 mg/kg。

    丹麦海鲜协会向欧盟发出申请,请求修订苯甲酸及其盐类在盐水熟虾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根据(EC) No 1333/2008规定,未经灭菌处理的水产品中山梨酸及其盐类、苯甲酸及其盐类的最大残留限量为2000 mg/kg,而在熟制的甲壳类与软体动物当中苯甲酸及其盐类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0 mg/kg。

    根据最新研究,熟虾中苯甲酸及其盐类的浓度为1000 mg/kg不足以抑制李斯特菌,因此有必要提高其最大残留限量至1500 mg/kg。

    原文链接:<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uriserv:OJ.L_.2015.088.01.0004.01.ENG>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15-04-07
 
 地区: 国外 欧盟
 行业: 食品检测 进出口
 标签: 苯甲酸 最大残留限量 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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