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重庆口岸进口巴氏杀菌奶日渐增长的新形势,重庆检验检疫局在现有乳品检验监管条例的基础上,借鉴新加坡、香港对鲜奶的进口监管,形成了以强化入境前准入、入境后监督、检验监管并重、多通道入境的检验监管新模式。一是突出企业责任。要求境外生产企业提供处于官方监控之下的证明文件、原料乳微生物检测数据、巴氏杀菌温度图谱、承诺其生产的巴氏杀菌奶未添加任何防腐剂等外源性化学物质的声明,从源头上确保产品安全。二是突出第三方作用。对货物原产国的食品检测机构进行指定,认可该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控制等情况进行检验认证。三是突出后续监管。要求企业健全进口食品销售记录、食品应急处置程序、不合格品追溯机制,并在产品报检时提供上一报检批次的销售记录,作为企业追溯能力的佐证材料。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了进口巴氏杀菌奶的货架期和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