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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口巴氏杀菌乳、进口食品样品的利好政策,你知道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9-03 08:28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浏览:475 原文:
核心提示:8月26日,海关总署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通知》(署岸发〔2021〕85号),针对通关流程、监管方式、通关效率、通关成本、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等方面作出了五方面的部署,提出27项细化举措。食品伙伴网注意到《通知》涉及到进口巴氏杀菌乳、预包装进口食品样品相关利好政策。
  食品伙伴网讯 8月26日,海关总署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通知》(署岸发〔2021〕85号),针对通关流程、监管方式、通关效率、通关成本、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等方面作出了五方面的部署,提出27项细化举措。食品伙伴网注意到《通知》涉及到进口巴氏杀菌乳、预包装进口食品样品相关利好政策。具体如下:
 
  一、扩大进口巴氏杀菌乳检验监管模式改革试点。
 
  《通知》第7条重点任务提到“推进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稳步扩大进口巴氏杀菌乳检验监管模式改革试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口相关商品,在口岸实施‘检查放行+风险监测’模式。积极稳妥推进商品检验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及时发布相关管理制度”。这一改革措施有助于提高巴氏杀菌乳的通关效率,对于这种短保质期产品的进口商来说,新监管模式无疑是个利好政策。
 
  二、用于展览展示的预包装进口食品样品,符合准入要求的,免于抽样检测。
 
  《通知》第8条重点任务提到“优化进口食品化妆品样品检验监管。用于展览展示的预包装进口食品样品,在符合准入要求的前提下,免予抽样检测。”该措施给进口用于展览展示预包装食品样品的进口商带来极大的便利,当然进口商也需要落实自身主体责任,保证进口的样品符合我国的准入要求。
 
  此次海关总署等多部门发布的深化改革措施对于持续优化我国口岸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将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引导企业用好各项利企便民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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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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