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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平阳县四项措施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4-11-25 16:26 来源:浙江省食药监局  浏览:170 原文:
核心提示:今年来,平阳局按照食品药品安全“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要求,着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今年来,平阳局按照食品药品安全“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要求,着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一是把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县政府总体目标责任制管理。每年与各乡镇政府签订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乡镇政府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纳入乡镇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同时,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进行年度工作考核,考核情况汇总后分别报县委办和县府办,统一进行通报,并作为各乡镇评先评优的根据之一。

    二是健全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各社区、行政村聘请食品安全协管员制度,并依托平安综治网格基础建立了食品安全网格队伍,基本形成了县、镇乡、村、网格四级食品安全管理网络。

    三是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主体责任。召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签订《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邀请温州市粮产品质量检测院黄光华高级工程师解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查报告等,进一步统一了食品生产企业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责任,增强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

    四是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与全县药品(械)生产经营者签订场所安全责任书,如消防、禁毒等,并通过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推进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等方式,促进企业承担应尽的义务和社会责任,有力推进落实了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日期:2014-11-25
 
 地区: 浙江 温州市
 标签: 监管 食品药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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