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4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局发出FDA北字第1022050532号函,要求自2013年10月5日起至2014年4月4日止,对自大陆进口的生鲜辣椒或甜椒(货品号列0709.60.00.00-1)采取逐批查验,并对干银耳(货品分类号列0712.33.00.00-0)提高加强抽批查验机率至50%。
近6个月内,台湾地区在自大陆进口上述商品中检出农药残留不符合规定分别达13批和4批。不合格批数显着偏高。为确保输入食品的卫生安全,故采取上述措施。
采逐批查验的商品,报验义务人应再缴纳检验费。食品业者应实施自主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发现产品有危害卫生安全之虞时,应立即停止贩卖及办理回收,并通报地方主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