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广东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将在年内建成覆盖全省各市、县(区)并逐步延伸到乡镇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这个监测网络以省级实验室为龙头,市级机构为骨干,县级为辅助力量,形成多层次、跨领域、全过程的具有预警功能,涵盖食源性疾病、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以及食源性致病菌监测系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和处置,降低食品安全问题带来的危害风险。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食品安全法》确立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也是主动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举措。通过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和相关信息,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及时通报。2012年省政府将“抓好食品安全”列为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之一,要求建立健全覆盖省、市、县并逐步延伸到乡镇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为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决策部署,省食安办组织各地、各部门,经过摸底调查、充分论证,制定了《广东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方案》,要求设立11个省级监测实验室;每个市、县(区)均建立1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确定全省覆盖到乡镇农村地区的监测采样点;依托疾病预防控制系统网络以及监测哨点医院,建立覆盖全省的食源性疾病监测网。
省食安办要求各地要加强风险监测资源的统筹利用,进一步增设监测点,扩大监测范围、指标和样品量,提高食品安全监测水平和能力和狠抓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人员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