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出台三聚氰胺、营养标签等新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2-07-06 11:44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989 原文:
核心提示:食品伙伴网讯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消息,7月4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出台了针对三聚氰胺、海鲜、瓜类、无花果干以及营养标签的新规定。


    食品伙伴网讯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消息,7月4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出台了针对三聚氰胺、海鲜、瓜类、无花果干以及营养标签的新规定。

    针对牛奶中的三聚氰胺,CAC最新规定,液态婴儿配方奶中的三聚氰胺含量不得超过0.15毫克/千克。

    在两年前,CAC曾规定,婴儿配方奶粉中三聚氰胺的含量不得超过1毫克/千克,而其它食品与饲料中,三聚氰胺的含量不得超过2.5毫克/千克。

    针对无花果干,CAC规定,无花果干中的黄曲霉毒素含量不得超过10毫克/千克,另外该委员会还制定了无花果干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方法。

    针对预先切开的瓜类,CAC建议,预先切开的瓜类应该覆膜或者包装处理,并在不高于4℃的温度下冷藏;瓜类收获后,应该尽快采取降温与冷藏措施,切瓜或者去皮的刀具应该定期消毒。

    针对海鲜及其病毒,CAC采纳了一系列控制食源性病毒的措施。CAC指出,生蚝、海虹等软体动物在生产过程中的最大风险因素在于水体中的生物性污染,因此有必要采取措施确保海水不受污染。

    针对强制性营养标签,CAC建议,全球食品生产厂家应该在食品标签上标注营养信息,以更好地告知消费者。

    原文链接:<http://www.who.int/mediacentre/news/releases/2012/codex_20120704/en/index.html>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12-07-06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