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日本消费者厅发布消费者厅第5号告示,对火腿及混合火腿类、培根类、酱油、冷藏汉堡用牛排、冷藏肉丸等加工食品品质标识标准进行补充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6月11日,日本消费者厅发布消费者厅第5号告示,对火腿及混合火腿类、培根类、酱油、冷藏汉堡用牛排、冷藏肉丸等加工食品品质标识标准进行补充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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