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美国农业部将对生鲜肉及禽肉实施新的标签法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0-12-30 16:28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371  原文:
核心提示:食品伙伴网讯 美国农业部正加紧制定新的标签法规,碎肉及禽肉产品将同超市中的其它产品一样,其包装上面将带有营养成分表。
 
  食品伙伴网讯 美国农业部正加紧制定新的标签法规,碎肉及禽肉产品将同超市中的其它产品一样,其包装上面将带有营养成分表。
 
    12月29日,美农业部食品安全及检查服务机构(FSIS )表示,从2012年1月开始,40种包括碎肉及碎禽肉在内的肉及禽肉产品的标签需标注营养成分表,或者在该类产品的销售点提供营养成分信息。
 
    碎肉将需要标注营养成分,对完整肉而言,标注营养标签或者在销售店提供相关的信息均可。
 
    通过这种标注方式,消费者可以获取产品的热量、脂肪、饱和脂肪、胆固醇和蛋白质方面的信息。
 
    据美国联邦公报表示,该新法规还规定:当碎肉产品不符合“低脂肪”的管理标准时,可以在标签上声称该肉为瘦肉,只要产品标签上标注了脂肪含量。
 
    对于单一厂区、年产量少于10万英镑的碎肉,以及将用于深加工或者出口的碎肉,只要产品标签不含有除肥瘦比之外的营养声称,对于这些情况,该法令并不适用。
 
    出于营养标签会给小型生产商带来成本负担的考虑,FSIS表示,将对小型碎肉产品的生产商采取营养标签豁免政策。然而,对于使用标签或者提供相关信息来销售完整生鲜肉的小型生产商来讲,豁免法规并不适用,因为FSIS表示,该新法规将不会给这些厂家带来负担。
 
    同旧法规一样,新法规同样要求在肉的标签上标注安全操作说明。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10-12-30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