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2010年9月7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向美国司法部提请诉讼,禁止国际著名的果汁企业布鲁克林果汁公司(Brooklyn)的果汁生产和销售。FDA认为该公司违反了联邦政府对食品药品及化妆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的相关规定。
根据FDA在今年3月份的检查中,发现该公司主要违反的内容为:
1、对低酸的蔬菜汁饮料缺乏必要的热力杀菌和低温冷藏。
2、接触食品的设备清洁不够。
3、管道清洗方法不当。
在此之前,FDA分别于2008年4月和2009年10月就类似事件书信警告过布鲁克林果汁公司,该公司也承诺使之符合相关规定,但缺乏必要的改进。
【详情阅读】http://www.fda.gov/NewsEvents/Newsroom/PressAnnouncements/ucm2286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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