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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修改嘧菌酯等13种农药的最高残留限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09-09-29 09:07 来源:江苏检验检疫局  浏览:449  原文:
核心提示:2009年9月10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了欧委会(EC)第822/2009号条例,修订欧委会(EC)第396/2005号条例中的附录Ⅱ、附录Ⅲ和附录IV,修改13种农药在某些产品中的最高残留限量(MRLs)标准。 这些农药包括:嘧菌酯(azoxystrobin)、阿特拉津(atrazine)、矮壮素(chlormequat)

    2009年9月10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了欧委会(EC)第822/2009号条例,修订欧委会(EC)第396/2005号条例中的附录Ⅱ、附录Ⅲ和附录IV,修改13种农药在某些产品中的最高残留限量(MRLs)标准。

    这些农药包括:嘧菌酯(azoxystrobin)、阿特拉津(atrazine)、矮壮素(chlormequat)、嘧菌环胺(cyprodinil)、代森锰锌(dithiocarbamates)、因得克(indoxacarb)、氟草定(fluroxypyr)、氟醚唑(tetraconazole)、福美双(thiram)、咯菌腈(fludioxonil)、双炔酰(mandipropamid)、螺虫乙酯(spirotetramat)和碘化钾(potassium tri-iodide)。

    在第396/2005号条例中,三碘化钾并未制定残留限量,也未被纳入附录IV。新条例将三碘化钾纳入附录IV。阿特拉津在谷物中的现行临时限量标准延续至2010年6月1日,之后如无条例修改,则执行0.1mg/kg的标准。

    各种农药的具体残留限量要求,可参见: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9:239:0005:0045:EN:PDF

日期:2009-09-29
 
 地区: 国外 欧盟
 行业: 食品检测 进出口
 标签: 标准 嘧菌酯 残留限量 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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