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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坊监管需要大手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09-06-05 10:02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 韩福生    浏览:441  原文:
核心提示:近几年,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质监部门作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部门,深感责任大、压力大。那么在现阶段,如何更好地做好监管工作,真正使食品安全起来呢?作为基层质监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想结合大庆市的实际情况,谈谈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

    近几年,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质监部门作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部门,深感责任大、压力大。那么在现阶段,如何更好地做好监管工作,真正使食品“安全”起来呢?作为基层质监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想结合大庆市的实际情况,谈谈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

    大庆市是一个石油工业城市,食品行业起步较晚,目前全市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668家,其中获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企业有262家,有406家是食品加工小作坊。从质量状况上看,在近几年的监督抽查中,获得市场准入食品企业的合格率在92%以上,平均每年提高3.6%,而小作坊企业的产品合格率则相对较低,只有75%左右。虽然经过多次专项整治,也很难保其产品质量持续稳定。

    从监管的角度来看,一些较大的食品生产企业,其食品安全观念、自律意识、出厂检验能力和产品质量控制水平一般都较高。相比之下,小作坊则由于环境条件差、生产设施落后、从业人员素质低,其产品质量相对难以保证。事实上,对这些小作坊的监管仅靠目前的质量承诺、索证索票等“柔性管理”,效果有限。从产品上看,大企业的产品一般辐射面广,名气大,消费者认可度高,而小作坊产品主要围绕街、村销售,有一定的消费半径,消费者认可度低。根据大庆市食品生产企业的结构特点和份额,我们认为大庆市监管的重点还是大企业,大企业虽然数量少,但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出现质量问题波及面广,影响大。而小作坊则是监管的难点,小作坊大都分部在城乡接合部、农村乡镇,地域偏远,工艺条件落后,是不合格食品的“高产区”。

    笔者发现,当前国家规定对小作坊的监管方式主要采取以下几种,一是定期巡查、回访,二是监督抽查,三是质量承诺,四是教育疏导,五是限制区域销售。实际上监管效果不是很明显,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小作坊分布散、偏,基层质监局监管力量大都较弱(平均每个县区2~3人),每年巡查4~6次有很大的难度。二是对小作坊检验抽样困难大、成本高,且目前实行的是定期监督检验收费制,小作坊每天的产值只有几百元,连检验费都不够,检验费用难以保证。三是一般小作坊产品都是传统食品,这些食品大都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对这些食品监管缺乏依据。四是在监管的概念上,对小作坊的定义不是很清楚。小作坊目前还没有法定的概念,对即做即卖、前店后厂的小作坊,是由工商、卫生还是质监部门管,往往还难以界定,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容易“扯皮”。因此,小作坊的监管需要不断推出大手笔。

    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不是说对获证的大企业少监管,而是对获证企业更要重点监管,这是“重点”与“难点”的不同,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才能找准食品安全的切入点。只有抓大不放小,才能抓住企业监管的“链条”,从而实现食品生产企业的“无缝”监管。

日期:200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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