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配合做好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规范认证机构的认证活动,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管,提高认证有效性,国家认监委起草了《认证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按照立法程序要求,于11月28日-30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了《办法》审核论证会。认监委副主任谢军出席并讲话。来自地方认证监管部门和认证机构的代表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谢军副主任指出,制订《办法》的核心是要反映出认证活动的本质,完善行政监管,充分发挥行政监管在认证市场规范中的作用,提高公正和效率。《办法》要明确国家认监委和地方认监部门的职权划分,处理好权与责的关系;要建立责任追溯体系;要完善认证监管信息平台。参会代表结合自身实践经验,从不同角度对《办法》的修改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期间,谢军副主任还深入四川乐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