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4日,阿根廷公布进口体外派生山羊胚胎的健康要求。本草案文件含出口阿根廷体外派生绵羊胚胎申请表及批准出口阿根廷体外派生绵羊胚胎国际兽医证书的样本。除其它要求外,本文件规定,无论是原农场,还是胚胎采集中心在首次采集出口胚胎日前4个月内无任何口蹄疫病、蓝舌病、水疱性口炎、地方流行性绵羊流产病、内罗毕绵羊病、绵羊肺腺瘤病及梅迪-维斯纳病的官方报道。此外,出口阿根廷原出口农场及采集中心的胚胎母体必须在首次采集日前保持30天预采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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