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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澳维持禁止福岛等十都县水产肉类蔬果等进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5-07-01 08:47 来源:澳门食品安全资讯网  浏览:110 原文:
核心提示:国家海关总署于29日作出《关于有条件恢复日本部份地区水产品进口的公告》,有条件恢复部份原产地是日本的水产品进口,福岛等十个都县的水产品除外。
   国家海关总署于29日作出《关于有条件恢复日本部份地区水产品进口的公告》,有条件恢复部份原产地是日本的水产品进口,福岛等十个都县的水产品除外。
 
  为保障食物安全和居民健康,本澳将维持第134/2023号行政长官批示,禁止进口源自福岛县、千叶县、枥木县、茨城县、群马县、宫城县、新泻县、长野县、埼玉县及东京都共十个都县区的鲜活食品、动物源性食品、海盐及海藻,包括蔬菜、水果、奶及奶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肉类及其制品、禽蛋等。
 
  特区政府于2023年8月24日起起禁止进口源自福岛县等十个都县区的农食产品进口。市政署一直严格落实第134/2023号行政长官批示的规定,联同海关持续在各口岸对进口日本食品作辐射检测,亦加强巡查、监管零售日本食品的场所,重点查核食品来货纪录及单据,严防源自福岛等十个都县区的受禁食品在批示生效后流入本澳,每日亦在各零售点及供餐场所抽取食品样本进行检测,以保障市售食品的安全。
 
  至2025年6月22日,在入口及市售层面已对约193,000个日本进口食品样本进行手提辐射仪器检测,并抽取约3700个样本进行放射性核素检测,均未发现异常。
日期: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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