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范围及定义;
允许使用的原材料。仅允许使用粮食生产的乙醇来制作鸡尾酒;用于生产鸡尾酒的所有原材料必须符合欧盟和立陶宛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其成分、质量和来源的要求;
生产工艺流程。原料接收、软化水的制备、原辅料的混合、过滤及巴氏杀菌(如有必要)、加入二氧化碳、装瓶、贴标签等;
质量要求。乙醇浓度(± 0.3%)、糖含量(±5g/1)、可滴定酸(苹果酸、酒石酸或柠檬酸)量(±0.5g/1)、最佳饮用日期(针对乙醇含量低于10%的鸡尾酒);
评价指标。如:清晰度和颜色评价指标方法;
标签。鸡尾酒类别;按数量降序排列的成分列表;类别描述中的所有文字必须以相同的字体、大小和颜色出现在相同的位置;鸡尾酒不能以酒精饮料来命名;允许标示“含……的酒精鸡尾酒”;添加的乙醇量至少为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