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一般标准。生牛乳中细胞数不得超过40万个/ml,细菌数不得超过10万个/ml,牛初乳中细菌数不得超过10万个/ml;
乳制品的兽医控制:对动物的健康状况的控制,包括禁用药的使用以及残留浓度的控制必须由官方兽医进行,对卫生等的控制,包括符合细胞数和细菌标准的例程,可以由技术人员执行;
乳制品的单位控制:包括农场乳制品的控制、贸易业务的控制、零售业务的控制等。
该公告自2025年4月1日起生效。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