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4月1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食品卫生法》部分修改单,其主要内容如下:
餐饮店卫生等级制度和模范企业指定制度在目的及对象、优惠等方面有重复的内容,废除模范企业指定制度,为餐饮店卫生等级制度统一运营提供依据;食品餐饮企业的卫生等级指定有效期限由2年延长至3年,延长根据卫生等级指定的支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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