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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发布越南鲜食椰子植物检疫要求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4-08-27 08:36 来源:国际果蔬报道  浏览:144 原文:
核心提示:8月22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称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越南鲜食椰子进口,越南鲜食椰子将通过正贸渠道出口中国。
   8月22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称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越南鲜食椰子进口,越南鲜食椰子将通过正贸渠道出口中国。
  
  越南椰子主要种植在中部沿海省份和湄公河三角洲,种植规模近20万公顷,产量约200万吨,在全球排名第七。越南椰子出口到90个国家和地区,主要市场包括欧洲、美洲、中东、日本和韩国等,2023年出口鲜食椰子及制品共计2.43亿美元。
  
  海关公告显示,允许进口的越南鲜食椰子包括果柄≤5cm的绿色椰子和去皮椰子。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包括螺旋粉虱、芒果轮盾蚧、椰心叶甲、曲颚乳白蚁、李比利氏灰粉蚧、新菠萝灰粉蚧、芒果原绵蚧、椰子织蛾、东亚椰粉蚧、南洋臀纹粉蚧、红棕象甲、七角星蜡蚧、可可毛色二孢菌、小孔硬孔菌、飞机草和薇甘菊。
  
  输华椰子果园应在越方监管下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溯源体系,实施良好的农业操作规范(GAP),维持果园卫生条件,并实施有害生物综合治理(IPM)。
  
  输华椰子在加工、包装过程中,应经人工挑选、分级和清洁等工序,剔除病果、虫果、烂果、畸形果、枝叶或其他植物残体和土壤等。输华椰子应从中方允许进口水果的口岸进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对进口椰子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进境。
日期: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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