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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修订食品标准和规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4-07-26 15:18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浏览:294 原文:
核心提示:2024年7月24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第2024-41号公告,修订食品标准规范,自发布之日实施。
  2024年7月24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第2024-41号公告,修订食品标准规范,自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如下:
 
  (1)明确供婴幼儿食用的标签标准:明确规定供婴幼儿食用的一般食品必须标示为“婴幼儿食品”,以加强对消费者信息的提供,确保消费者的选择权;
 
  (2)放宽混合食用油产品名称标注标准:允许在混合食用油的产品名称中使用原料名称,并明确标注方法,在产品名称中使用最常用的原料名称,并结合食用油的特性,标示所有食用油含量信息,防止消费者误解和混淆;
 
  (3)明确冷冻食品解冻后加工成冷藏产品的情况:将“食品标准和规格”的内容明确为简单解冻或解冻后分装用作冷藏产品的原料,以防止销售商之间产生混淆;
 
  (4)加强酒精饮料的热量标识,使酒精饮料的热量值更大更醒目;
 
  (5)明确天然色素产品色值的标示对象:明确只有在《食品标准规范》中有色素含量标准时,才能显示天然着色剂的色价;
 
  (6)内容改变后需要新的标示:在含量减少而单价增加的情况下,必须标明含量变化的事实,以加强向消费者提供信息,确保消费者选择产品的权利;
 
  (7)扩大对强调无糖或不加糖产品信息的提供:当产品被强调为无糖、不加糖等时,“甜味剂”和“卡路里含量信息”应一并显示;
 
  (8)确定必需脂肪酸的耐受范围:根据“韩国营养素摄入量标准”,确定了三种必需脂肪酸(亚油酸、α-亚麻酸、EPA+DHA)的日摄入量,并将其作为一种营养成分添加到标签中;确定三种必需脂肪酸(亚油酸、α-亚麻酸、EPA+DHA)的标示量与实际测量值之间的容许范围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mfds.go.kr/brd/m_207/view.do?seq=14993&srchFr=&srchTo=&srchWord=&srchTp=&itm_seq_1=0&itm_seq_2=0&multi_itm_seq=0&company_cd=&company_nm=&page=1
日期:2024-07-26
 
 地区: 韩国
 标签: 标准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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