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一名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投诉举报人称在成都某百货公司购买了进口的“奈力士磷虾油软胶囊”,该公司开具的发票及打印的小票显示涉案产品为保健品,而涉案产品实为普通食品,被投诉人涉嫌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欺骗消费者。
案件情况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进行了现场突击检查。经检查,该店将“奈力士磷虾油软胶囊”放置于“保健食品销售专区”货架上销售。执法人员先后对供货商及当事人进行了四次询问,对涉案的“奈力士磷虾油软胶囊”的来源及购进单价及销售情况进行了调查取证。
违法事实
当事人将该普通食品“奈力士磷虾油软胶囊”当作保健食品,放置于“保健食品销售专区”货架上与其他保健食品一同销售,开具的发票及打印的小票上显示涉案产品为保健食品。当事人将涉案的普通食品“奈力士磷虾油软胶囊”当作保健食品销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属于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信息作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行为。
处理结果
对当事人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信息作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当事人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信息作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行为责令改正,并予以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该案的查处和公示有力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让经营者规范诚信经营,起到了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积极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