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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5号(关于解除比利时非洲猪瘟疫情禁令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4-01-12 16:02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111 原文:
核心提示: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比利时非洲猪瘟疫情禁令,相关输华动物及其产品须符合中国法定检验检疫要求。海关总署和农业农村部2018年第124号联合公告同时废止。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比利时非洲猪瘟疫情禁令,相关输华动物及其产品须符合中国法定检验检疫要求。海关总署和农业农村部2018年第124号联合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4年1月12日
 
  公告下载链接:
 
 
日期: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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