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中称:禁止出口的大米和大米粗粒及粗粉主要包括欧亚经济联盟对外经济活动和大米谷物统一商品命名法:1103195000项下的产品。
该出口禁令不适用于将大米和大米大米粗粒及粗粉出口到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阿布哈兹和南奥塞梯,以及用于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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