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月2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部分修改单,主要内容如下:
食药部和地方自治团体劝诫餐饮业等相关经营商不要做总理令规定的毒品类及使用类似表现的标示或广告;根据建议对标示、广告采取变更措施的经营商等提供费用支援;不恰当标示或广告的罚款金额从之前的“相当于相关食品等销售金额的金额”上调至“相当于销售相关食品等金额的2倍以下”;征收罚款时,要考虑违反行为的内容、程度、时间、次数等。
以上内容的实施日期为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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