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指令规定了有关评估可能已进入流通领域的掺假和贴错标签的肉类、家禽和蛋类产品以及自愿召回此类产品的术语、责任和公开通知程序。将蛋制品列为受FSIS监管的自愿召回商品,并提供有关大量召回以及召回食品与食品药物管理局(FDA)相关监管要求的说明。它还包括III类召回的新定义;澄清FSIS何时可以发布公共卫生警报。
修订后指令自发布之日生效。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fsis.usda.gov/policy/directives-notices-guidelines/fsis-directives?f%5B0%5D=directives_year%3A445&pag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