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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实施令》部分修改单,明确需进行进口卫生评估的动物性食品范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3-12-12 10:12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王海梦    浏览:224  原文:
核心提示:12月12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实施令》部分修改单。
  食品伙伴网讯 12月12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实施令》部分修改单,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下:
 
  1. 规定需进行进口卫生评估的动物性食品范围为含肉加工品、含蛋加工品等;为了支持消费者安全购买境外食品,加强对进口食品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属于畜产品的动物性食品也需进行进口卫生评价,为对直邮购买的境外食品进行现场检查奠定基础。
 
  2. 为了对直邮购买的境外食品等进行实况调查,必要时韩国食药部可要求相关中央行政机关负责人提供申报进口的直邮购买境外食品等相关资料、消费者受害相关信息及实态调查结果等资料。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23-12-12
 
 地区: 韩国
 行业: 进出口
 标签: 进口 进口食品 食品 食品药品安全 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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