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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食品等的标示标准》部分修改征求意见稿,拟修改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的其他标示事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3-05-19 09:30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王海梦    浏览:342  原文:
核心提示:5月18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3-248号公告,拟修改《食品等的标示标准》的部分内容。
  食品伙伴网讯 5月18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3-248号公告,拟修改《食品等的标示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修改总则及共同标示标准中的部分规定:修改甑煮食品(retort food)的用语定义;冰果及冰块类不需要加热,因此新设定其作为冷冻食品无需标示是否加热;修改冷冻产品解冻流通时必要的标示事项。
 
  2. 修改个别标示事项及标示标准:增加了食用蛋最小包装单位的经营者标示要求;修改天然芝士的食品类型、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的其他标示事项(食谱型膳食管理食品中冷冻产品的相关标示要求);修改解冻流通的冷冻食品的标示事项 。
 
  3. 新增食用蛋选装业的企业名称及所在地标示。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截至2023年7月17日。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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