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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法规新增“补充食品”类别对企业的机遇与挑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3-03-14 08:50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浏览:334 原文:
核心提示:2022年7月21日,加拿大修订了食品行业的基础法规《食品药品条例》(Food and Drug Regulations,简称FDR),为加拿大新增了一个特殊的食品类别,叫做“补充食品(Supplemented Foods)”。食品伙伴网将为大家从此次法规修订的背景开始,揭开“补充食品”的面纱。
   2022年7月21日,加拿大修订了食品行业的基础法规《食品药品条例》(Food and Drug Regulations,简称FDR),为加拿大新增了一个特殊的食品类别,叫做“补充食品(Supplemented Foods)”。食品伙伴网将为大家从此次法规修订的背景开始,揭开“补充食品”的面纱。
 
  01 “补充食品”类别建立的背景
 
  在“补充食品”类别建立之前,最开始时,如果企业希望在加拿大销售含维生素、矿物质、氨基酸或者咖啡因等成分的产品,如果在FDR中没有相应的许可,企业一般只能进行自然健康产品(Natural Health Product,相当于中国的保健食品)的申请。因此,许多在市场上比较常见的食品剂型产品,比如咖啡因饮料、能量饮料等等,也需要进行冗长的申请手续。
 
  雪上加霜的是,2011年加拿大卫生部公布了一篇关于区分自然健康产品和食品的指南,其中提到像饮料、能量棒等剂型,会给消费者“可以食用任意量”的印象,所以不应作为自然健康产品进行申请。指南出台后,相关企业又只能转而通过申请“临时营销授权(Temporary Marketing Authorization)”的方式,让加拿大卫生部每次进行单个产品的审核,并授权产品在加拿大市场上进行临时地销售。临时营销授权每次都需要重新申请,而且授权的期限也有长有短。这种情况影响了行业的创新积极性,也给监管部门的审批工作增加了很重的负担。
 
  基于以上的背景,加拿大卫生部自2020年秋季开始,与学术研究人员、行业企业人员、相关监管部门等进行沟通和征询,着手构思和建立“补充食品”这一食品类别的法规框架。
 
  “补充食品”类别的建立,对加拿大的饮料及保健食品行业的影响不容小觑。
 
  02 什么是“补充食品”?
 
  根据FDR的定义,“补充食品”指的是产品形态为“补充食品形态类别”,且含有“补充食品原料”的产品。
 
  现有的“补充食品形态类别”包括水基饮料(可含碳酸)、果蔬饮料、一次性预包装茶饮及咖啡、食品棒、硬糖、软糖、半软糖、口香糖、巧克力、冰棍等食品形态。
 
  现有的“补充食品原料”包括生物素、胆碱等13种维生素;磷、镁等9种矿物质;L-丙氨酸等19种氨基酸;以及咖啡因和牛磺酸。
 
  举例来说,如果企业希望销售含咖啡因的硬糖,则产品属于“补充食品”的类别,需要遵循其相关要求。
 
  由于“补充食品”法规框架处于建立初期,“补充食品形态类别”和“补充食品原料”的清单还在不断地增补和完善中。从2022年7月至今,加拿大卫生部陆续发布了将绿茶提取物、葡萄籽提取物、磷脂酰丝氨酸(PS)、奶蓟草种子提取物(水飞蓟素)等加入“补充食品原料”清单的草案,可以看出对于补充食品报以了很大市场期望。
 
  “补充食品”有别于传统食品、自然健康产品,也有别于营养强化食品。几种产品的主要区别如表1。
 
  表 1 补充食品与其他类别产品的对比
 
表一
 
 
  03 “补充食品”的要求
 
  对于补充食品的具体要求,目前加拿大卫生部发布了4份文件,它们分别是:
 
  ①《“补充食品形态类别”清单》;
 
  ②《“补充食品原料”清单》;
 
  ③《“补充食品”营养成分表指引》;
 
  ④《“补充食品”警示标志指引》。
 
  这4份文件代表了补充食品和其他类别食品的4个最主要区别。补充食品首先有食品形态上的要求;其次对于添加的原料有要求;在营养成分表上,有别于其他食品的营养成分表格式,突出显示添加的原料和相应含量;在警示标志上,必须在产品的正面(front of package)标识警示标志。
 
  《“补充食品形态类别”清单》在上文中已经提及,是补充食品的产品形态规定清单。
 
  《“补充食品原料”清单》除了规定可以添加的物质外,还规定了允许添加的食品类别、允许的添加量、需要标识的警示语以及其他要求(如原料规格、功效成分指标、功效成分标识等)。以L-半胱氨酸为例,其在“补充食品原料”清单中的要求见表2。
 
  表 2 L-半胱氨酸在“补充食品原料”清单中的要求
 
表二
 
 
  《“补充食品”营养成分表指引》规定了“补充食品”的营养成分表需要使用特殊的表头,并且需要加标“补充食品”相关功能原料的含量。
 
  《“补充食品”警示标志指引》规定了所有“补充食品”都必须在正面标识警示标志,警示标志的大小由产品的主要展示版面大小决定。警示标志的样式如下图:
 
图1
  图 1 “补充食品”的警示标志
 
  04 “补充食品”对于饮料行业和保健食品行业的影响
 
  “补充食品”类别建立后,生产咖啡因能量饮料、含维生素矿物质的饮料等相关企业不再需要通过申请“临时销售授权”进行上市申请,相当于这类产品减免了上市前的审批,极大缩短了产品上市所需的时间。因此,产品的研发、创新也不再受限于上市审批的压力,可以推动相关产品的创新迭代发展。
 
  在进出口方面,如果企业希望出口相关产品到加拿大,由于不再需要进行事前审批,也大大降低了出口难度。
 
  但在另一方面,“补充食品”强制要求标识警示语,可能也会对原有产品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对于保健食品(自然健康产品)行业,很多原料开始允许作为“补充食品原料”使用。“补充食品”相对于自然健康产品来说,不需要进行证书申请,生产企业也不需要去获取相关生产厂的资质。如果企业希望更快地进行产品上市,或者减少一些企业监管负担,可以考虑将产品向“补充食品”的方向转型。
 
  近些年在国际市场上,我们能见到保健食品的剂型向食品形态的不断贴近。软糖、饮料、巧克力等等剂型,让消费者避免了食用保健食品的负担感,受到越来越多消费群体的喜爱。“补充食品”类别的增加及法规框架的完善,顺应了市场的创新潮流,也许是国际保健食品市场风向的一面新旗帜。
 
  结语
 
  如果企业希望出口相关产品至加拿大,或者已有相关产品需要进行产品转型,食品伙伴网期待与您有沟通、交流与合作的机会。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23-03-14
 
 地区: 加拿大
 标签: 食品 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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