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1月29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2-510号公告,拟修改《健康功能食品的标示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健康功能食品应同时标示健康功能食品图案和“健康功能食品”字样,但因包装材料上标示面积小的情况,可在标示健康功能食品图案和“健康功能食品”字样中选择其一。
2. 扩大了健康功能食品标签上可以通过加贴不干胶贴纸来修改的标识项目的范围,以便因其他法规标准的修改后,企业仍可继续使用现有包材,缓解业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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