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2年第46号 关于防止尼泊尔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2年5月18日,尼泊尔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紧急报告,3月19日至4月14日,该国巴格马蒂省(Bagmati)6家农场发生非洲猪瘟。涉及的易感动物有1426头家猪,其中1364头发病,934头死亡。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本公告自2022年5月27日起实施。
02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47号 关于进口肯尼亚鲜食鳄梨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肯尼亚共和国农业、畜牧业、渔业和合作部关于肯尼亚鲜食鳄梨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肯尼亚鲜食鳄梨进口。本公告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
03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2年第48号 关于防止加蓬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2年5月19日,加蓬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报告,该国1家家禽养殖场发生1起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本公告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
04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2年第49号 关于进口缅甸香蕉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缅甸联邦共和国农业、畜牧和灌溉部关于缅甸香蕉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6月14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缅甸香蕉进口。
05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2年第50号 关于防止几内亚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2年6月4日,几内亚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报告,该国6家家禽养殖场发生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08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2年第52号 关于进口西班牙燕麦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西班牙王国农业、渔业和食品部关于西班牙燕麦草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西班牙燕麦草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