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6月10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食品安全基本法》部分修改单,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食品安全政策明确规定,从食品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都有保障,保障人民健康生活的权利,相关行政部门的负责人则对公众健康至关重要。过去,在听取利益相关方意见后,可以对因存在或可能造成危害而禁止生产、销售需要应急处理的食品等采取措施。
法规修改后,如果存在迫在眉睫的危害公众健康的风险,需要立即采取行动,可以在不经过意见听证程序的情况下采取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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