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印尼部门条例冲突,水果蔬菜进口商协会发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05-25 13:29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浏览:126  原文:
核心提示:印尼新鲜水果和蔬菜进口商协会(ASEIBSSINDO)认为,为确保食品安全,办理植物源产品进口推荐信(RIPH)仍然是有必要的。
    食品伙伴网讯 于2021年11月15日生效的印尼贸易部关于进口政策和进口安排的条例中规定:进口植物源产品到印尼需要办理贸易部进口许可,以及在政府系统申办商品(供需)平衡(Neraca Komoditas)文件,但对农业部的进口推荐信(RIPH)未作要求。而印尼农业部关于进口植物源产品的条例中要求进口植物源产品必须办理进口推荐信,且相关条例并没有被废止。
 
    据印尼农业部植物司(Direktorat Jenderal Hortikultura)2022年5月24日新闻 印尼新鲜水果和蔬菜进口商协会(ASEIBSSINDO)认为,为确保食品安全,办理植物源产品进口推荐信(RIPH)仍然是有必要的。

    RIPH是农业部为进口商颁发的针对植物源产品进口的技术建议。印尼新鲜水果和蔬菜进口商协会会长Ayub A. Fina表示,RIPH非常有必要,因为RIPH能确保农产品来自应用GMP的农场,且产品农药和重金属最大安全限量要求符合相关标准。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22-05-25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