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从进口自越南1批次冻巴沙鱼的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继续暂停接受越南水产品生产企业HUNGCA 2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HUNGCA 2 CO.)(注册编号为DL 801)的产品(系最近1次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前申报)进口申报1周至5月11日。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