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明规定、警示教育,现对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的1起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规定的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被曝光单位:莒县营硕食品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 在加工进口冷链食品(猪睾丸)过程中,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从业人员未进行核酸检测。
处罚措施:依法责令停业整顿7天,公开曝光。
望所有进口冷链食品企业引以为戒、对照自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安全弦,进一步增强自觉自律,识大局顾大体,守法守规、诚信经营,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真正肩负起疫情防控的责任、道义和担当,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安全保障。
市场监管部门在此重申山东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对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规定的明确要求,望所有经营单位和个人严格遵照执行:1.提前24小时报备;2.配合集中监管;3.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4.使用“山东冷链”;5.索证索票;6.分区存储;7.亮码销售;8.严格执行全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等八项要求,对违反以上八项要求的,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