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3月18日,金城分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菜场周边冷库产品检查时,发现一冷库内有标识为“狭鳕,去头去脏带尾”的产品84公斤,产地为俄罗斯。当事人提供了产品的报关单、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但无相应的《常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或江苏省内其它地区集中监管仓出具的有效证明。
案例二
3月23日,东城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一生鲜店内在售的冷冻牛肉100公斤,产地为澳大利亚。当事人出具了上述产品的报关单、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但无法提供《常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或江苏省内其它地区集中监管仓出具的有效证明。
执法人员现场对涉案物品依法进行了处置,并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违法行为,案件后续调查均在办理中。
重要提示
各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从业规定,持有“三证”: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做到"三专”: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落实“四个不得”:无核酸检测证明、无消毒证明、无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无“江苏冷链”系统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生产加工和上市销售,做好“人、物、环境”同防,巩固来自不易的防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