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7日,沙特阿拉伯发布食品进口条件和要求,自即日起生效。主要内容包括:(1)一般进口要求,包括食品出口国需提供动植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计划、可追溯系统、清真认证及产品卫生证书;(2)动植物源性食品进口要求,包括出口国及加工企业须在沙特允许出口的清单中,并由沙特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颁发进口许可证;(3)沙特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按一定频率对出口国官方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