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2月30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1-621号公告,拟修改《健康功能食品相关法律实施令》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制定产品生产申报与事实不符或违反检查命令,在检查期限内未接受检查征收罚款的依据,新设罚款征收金额。
以上内容征求意见截止至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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