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条例,当各种香味成分在公共饮食场所、乳制品加工设备、食品加工设备和器具的食品接触面上作为抗菌农药制剂的惰性成分使用,浓度不超过100 ppm时,豁免其残留限量。
此规定自2021年12月22日起生效,反对或听证请求需在2022年2月22日前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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