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境外工厂整改时,规定应将违反事项以文件形式通报,其他必要细节由MFDS部长制定并公布。
2、当韩国国内外进出口食品等检测出有害物质时,可以责令营业者在期限(20日)内到监察机关接受检查。
3、为预防及防止境外直购的食品等给国民健康造成危害,将在MFDS网页中公开相关产品的产品名称、生产国家及生产公司等信息。
4、制定反复多次发生违法行为时,违法次数相应的行政处罚适用规定等。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截至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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