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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制修订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9-13 16:52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436 原文:
核心提示:2021年4月27日,澳大利亚联邦公报网站发布了F2021L00491号公告,拟制修订澳新食品法典附表20《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即制修订或删除部分食品中氟磺胺草醚(Fomesafen)等9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该修订自公报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1年4月27日,澳大利亚联邦公报网站发布了F2021L00491号公告,拟制修订澳新食品法典附表20《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即制修订或删除部分食品中氟磺胺草醚(Fomesafen)等9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该修订自公报发布之日起生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农药名称

食品种类

最大残留限量(mg/kg)

备注

氟磺胺草醚(Fomesafen)

哺乳动物、禽类可食用内脏、肉禽蛋、奶

*0.02

新增

豆类

*0.01

新增

吡草醚(Pyraflufen-ethyl)

干豌豆

*0.02

删除

乙基多杀菌素(Spinetoram)

韭葱

T0.2

删除

洋葱鳞茎

T*0.01

删除

威尔士洋葱春葱

T0.3

删除

溴苯氰(Bromoxynil)

核桃

T*0.01

新增

吡氟酰草胺(Diflufenican)

核桃

T*0.01

新增

甲霜灵(metalaxyl)

核桃

T*0.01

修订

氟吡菌酰胺(Fluopyram)

除动物源性食品外的其他食品

0.2

修订

  备注:表格中‘*’表示MRL的设定在或接近分析定量的极限;“T”表示MRL是暂定限量。
日期:202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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