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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进出口食品新规问答(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5-07 17:19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    浏览:451 原文:
核心提示:2021年4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第248号令和第249号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两部法规均于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食品伙伴网讯 2021年4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第248号令和第249号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两部法规均于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上述两部法规的发布,引发广大食品进出口企业网友的关注和探讨,为此,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于4月26日举办了一场在线直播课,邀请了熟悉我国进出口食品监管及法规标准的冯老师与食品伙伴网国内食品法规专家尹老师对上述两部法规进行了解读。本次课程推出的及时性、内容的专业性吸引了200多位网友的热切关注和积极参与,同时收集到了与会网友提出的近100个有关海关进出口食品监管新规的问题。在此,食品伙伴网邀请相关专家对其中有代表性的问题进行了汇总解答,并分两期分享给大家。今天发布的是《海关进出口食品新规问答(上)》。
 
  1、预包装海苔产品,要不要按照第30条 进口水产品要求,进行标识?
 
  答:海苔属于藻类蔬菜加工品,不需要按照此规定标识。
 
  2、您好老师~,想进一步请教下关于19条,境外出口商货代理商备案的问题。我们合作的境外出口商A有N个供应商同步合作,在备案时只需要对境外出口商A备案即可,还是需要将A及全部供应商都进行备案。
 
  答:只需要对直接向中国开展出口业务的境外出口商进行备案。
 
  3、第七条:注册主体要求,备案国外的供应商还是生产商?
 
  答:注册主体是境外食品生产企业。
 
  4、进口产品及添加剂的执行标准如果有两个以上的标准时,如何选择?
 
  答: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出口产品符合国标,是否强制要求?
 
  答:第三十八条规定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其出口食品符合进口国家(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当符合国际条约、协定的要求。进口国家(地区)暂无标准,合同也未作要求,且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无相关要求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其出口食品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是否都需要注册?
 
  答:《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规定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不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贮存企业。第七条 下列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调味料。
 
  7、第十条 说到的进出口商备案和合格保证,这个合格保证有具体要求或模板吗?
 
  答:目前没有,请关注海关后续发布。
 
  8、生产商注册编码是需要在内外包装上显示出来吗?
 
  答:第十五条 已获得注册的企业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时,应当在食品的内、外包装上标注在华注册编号或者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的注册编号。
 
  9、进入保税区备案的,水产品,肉类必须加贴中文标签吗?
 
  答:在进入保税区时,相关食品可不加贴中文标签,但是如出区进入境内,需要看销售目的市场和贸易方式,如果是拟通过一般贸易方式销售到国内市场必须加贴;如果是跨境电商,或复出口的则不需要。
 
  10、出口食品企业,是否必须需要生产许可证
 
  答:纯出口企业不必获取食品生产许可证,但也应问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海关意见。
 
  11、非法检物料可以出检验检疫证明吗?
 
  答:非法检物料不涉及海关检验检疫环节,无法申领入境检验检疫证明。
 
  12、4月12 号发布的海关法规,宽限期怎么解读和界定?2022年1月1日开始注册,还是必须完成注册?
 
  答:目前海关尚未出台相关规定,建议持续关注。
 
  13、第七条:境外生产企业由当局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的品类 特殊膳食食品都包括哪些品类?对于目前没有涵盖进去的一些品类如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如何执行?若注册是否有过渡期
 
  答:这两个问题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建议持续关注。
 
  14、新的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提到,进口食品内外包装要标注注册编号,法规明年1月1日生效,这个时间是按产品生产日期计算,还是入境日期或是其他呢?还有怎么理解内外包装
 
  答:如果海关总署不再发布相应说明或设置过渡期,可理解为生产日期。
 
  15、第三十条:除肉类、水产品和保健品外,其他类别的食品都不需要说明书吗?
 
  答: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哪些品类需要有说明书需要看具体品类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法规的规定。
 
  16、针对以箱为销售单元的预包装食品,内袋上也需要加上注册编号吗?
 
  答:需要。
 
  17、管理办法中需要当地监管部门推荐注册的食品类别没有详细定义,是按照海关HS编码体系中的定义来判定吗?
 
  答:建议关注海关后续发布的规定。
 
  18、请问新规出台前 即现行需要注册的这些境外生产企业 申请的注册材料是提交给海关总署还是各地方的海关呢?
 
  答:现行需要注册的企业提交给其生产国相应的监管部门,由其统一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
 
  19、该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实施,注册资料的具体要求比如申请书模板,承诺函模板什么时候出来呢,企业需要在正式实施之前注册完成还是需要在实施之前在进口食品包装上有注册编号呢?如果是后者,是否可以通过加贴小标签的方式操作呢?
 
  答:模板和过渡期的问题建议关注海关发布的后续法规。
 
  20、第十条企业注册申请书内容应当包括企业名称、所在国家(地区)、生产场所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的注册编号、申请注册食品种类、生产类型、生产能力等信息。请问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的注册编号 在国外/地区 一定有吗?怎么才能够获得呢?
 
  答: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建议咨询本国主管机构。
 
  21、请问食品用猪皮明胶需不需要准入?咨询了属地海关,属地海关答复:咨询了海关总署,暂时只能从法国和加拿大进口。但是国内同行或者供应商有从德国和韩国进口(有报关单)
 
  答:需要准入。

  本文为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原创文章,转载请与我们联系。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提供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产品注册申报备案服务、标签审核及合规咨询、会议培训服务等,详询:0535-2129301,邮箱:vip@foodmat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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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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