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条例,当2,2-二甲基-1,3-二氧戊环-4-甲醇用于种植作物和收获后生农产品农药制剂的惰性成分,以及用于某些食品接触表面的抗菌制剂时,豁免其残留限量。
此规定自2021年4月7日起生效,反对或听证请求需在2021年6月7日前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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