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抚顺市局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抚顺市的“百日攻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将以新冠疫情防控为中心,以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为重点,不断强化各项工作措施,综合施策,确保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工作部署以来,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组织各县、区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并对七个县、区开展了督导检查。
一是开展生产环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以乳制品、肉制品生产企业进口冷链食品防控为重点,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加大生产企业自建冷库监管力度。全市2家乳制品生产企业,1家停产,37家肉制品生产企业,16家停产,自建冷库12家。全市各级监管部门重点检查食品生产企业进口冷链食品采购手续、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四证”、“二证”和“出库单”情况。严格督促冷库管理人员和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督促肉制品生产企业正确保用《辽宁省冷藏冷冻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及时录入信息,确保冷藏冷冻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从源头防范未经检验检疫和检测消毒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入生产企业。
二是开展重点品种、重点企业监管。以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和酒类产品等为重点品种,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高产品质量。2021年2月10日,市局监督绿都拉普兰(抚顺)食品有限公司对剩余的194公斤进口原料进行了现场销毁。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59家,加工小作坊198家,出动执法人员542人次,发现问题7家,下达监督笔录7家,责令整改7家。